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一项关系国土开发大局、涉及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长远性战略工作,事关中华民族的可持续发展。科学、规范、有序发开展主体功能区划,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制定差别化的区域政策,是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手段,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部署,新疆作为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八个试点单位之一。受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我所承担主体功能区划任务。其主要内容包括:1.功能区划方案,根据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划分和评价修正等,形成新疆主体功能区划的具体方案;2.编写主体功能区划报告,描述各功能区的发展特点、优势、问题及限制因素等,确定各功能区主要功能及其发展方向,并提出明确的主体功能区的管理要求。提出保障主体功能区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包括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人口管理政策、绩效政策和政绩考核政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