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及招生人数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本所2010年计划招收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植物学、生态学博士研究生30名(含统招、定向委培、在职人员、现役军人)。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设站单位培养的博士一般不得申请进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申请进站手续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申请信息的方式。报名方法请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按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博士后申请表》;
《专家推荐信》;
身份证复印件;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设站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注:具体填报的材料要求以“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中的为准。
2、有关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留学博士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
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做博士后的书面证明材料。对出站后可以自主选择工作的人员,还须由上述部门出具可自主选择工作的书面证明材料;
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的京外事业单位,可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
转业(复员)军人须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是原军队单位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
以在职身份申请做博士后的人员需提供脱产证明;
五、录取
根据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签批的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确定录取名单。
六、工作安排和生活待遇
博士后进站期间在研究所跟随合作导师开展研究课题。
1、博士后研究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在站期间计算工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设站单位同岗位同条件人员工资标准的原则,由研究所和本人协商确定。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应视同本单位在职人员管理,按其进站时间和有关规定享受与设站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3、研究所支持每人20万元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科研启动经费。
4、博士后住房待遇按照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其配偶工作安置、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
七、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18号 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部门:党办人事处 电话:0991-7885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