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1 | 编辑: | 【

1、为规范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智能卡发放,特制定本制度。
  2、智能卡发放制度
  智能卡发放对象:研究所研究人员、仪器操作员及样品登记员等;
  智能卡发放基本程序:用户提出申请、部门及所级中心领导审核批准以及所级管理员登记备案,方可发放;
  智能卡主卡发放:主卡面向研究室正副主任、研究员、副研究员、课题组长等发放;申请人必须填写智能卡授权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及所中心领导批准后,由所级管理员配卡并登记,方可发卡;每一申请人只能发放一张主卡;
  智能卡子卡发放:子卡面向流动人员发放,包括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临时到访学者、合作人员以及短期项目聘用人员等;每一张子卡必须绑定一张可以付费主卡;子卡申请人须填写智能卡子卡授权申请表,经绑定的主卡持有人签字同意,部门领导及所级中心领导批准后,由所级管理员配卡并登记,方可发卡。
  3、注意:
  每一张主卡其绑定的子卡数量不限;
  子卡持有人可以使用其主卡持有人授权使用的仪器设备;
  严禁持卡人将智能卡转借给他人使用;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智能卡,一旦丢失,要进行赔偿;
  持卡人因故离所,必将智能卡返还给所级中心管理员;
  读卡器和应急卡由所级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附件:《智能卡授权申请表》见资料下载